鄭博超
2016年09月14日08:06 來源:檢察日報
日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數據顯示,截至8月2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年共通報325起扶貧領域突出問題。在通報的325起案例中,約有218起案例是“村官”涉腐,佔比67%。“村官”成為主要的違紀群體。
中央的扶貧好政策,要落實到生活在鄉村的貧困戶身上,才算真的好。中央的惠農扶貧資金,從國庫撥出,經過省市縣鄉村,一級一級,一環一環,最后一分不少地“平安抵達”貧困人員手中,才是真的惠農扶貧。
為了扶貧資金的“平安抵達”,有關部門也做了大量的預防工作。從預防角度來說,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經手部門,每一個經手的具體工作人員,都是廉政風險點,都是預防工作對象。從設立宏觀層面的扶貧政策,到完善資金監管的財務制度,乃至微觀層面的扶貧人員情況的統計、核查、扶貧資金的發放,需要環環相扣,處理好每一個細節,都是為了扶貧資金“平安抵達”。監督部門從預防宣傳,到跟蹤監督,從揪出“蛀虫”,到查漏補缺,都是為了扶貧資金的“平安抵達”。
從檢察機關查辦的諸多扶貧腐敗案例來看,把扶貧資金當作“唐僧肉”來盯著的人,各個環節都有。村官作為其中一個環節,本不奇怪。但從現在通報的案例來看,超六成的腐敗問題發生在村官這個群體,就不能不引人發問了,也不能不引起有關部門重視了。
扶貧領域的腐敗集中發生在“村官”這個群體,讓我們很明顯地看到扶貧這個“木桶”的短板在哪兒。它提醒有關部門:我們設計嚴密的扶貧資金發放制度在最后一個環節出了問題——貧困人員的“救命錢”已經到了他們身邊,卻被裝入了“村官”的口袋。它也提醒承擔監管和廉政預防責任的部門,“村官”可能是整個廉政預防體系的薄弱環節。從這個角度看,如果把中紀委通報的情況看作一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