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为什么要改革司法管理体制
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要求进一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近年来,中国司法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步入顶层设计、整体统筹的新阶段,取得显著进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实施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中央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对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用中国的智慧和中国的方法,借鉴其他国家司法制度有益经验,进一步探索实践,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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