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银川综合保税区”,这是国家层面推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推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正致力于银川滨河新区建设。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人才集聚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宁夏科学发展新跨越,经研究,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厅级干部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4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从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优秀专业干部工作力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步伐,实现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证。
二、公开选聘职位
(一)副厅级职位(2名)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名(其中:1名分管经贸发展、招商引资及日常管理工作,1名分管保税业务、口岸服务和空港经济工作)。
(二)正处级职位(6名)
1、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处处长1名;
2、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经贸发展招商处处长1名;
3、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空港经济服务处处长1名;
4、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处级领导干部3名(滨河新区经济贸易发展方向1名、综合管理方向1名、社会事业管理方向1名)
(三)副处级职位(4名)
1、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负责对外协调合作工作);
2、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财务处副处长1名(负责投融资工作);
3、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处副处长1名(负责保税服务工作);
4、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国土建设处副处长1名(负责国土工作);
(四)工作人员职位(8名)
1、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法律方向);
2、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财务处工作人员1名(预决算方向);
3、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处工作人员2名(保税服务方向);
4、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国土建设处2名(规划方向1名,基础设施建设方向1名);
5、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经贸发展招商处工作人员1名(国际贸易方向);
6、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空港经济服务处工作人员1名(电子信息方向)。
三、选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工作人员职位。
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一类口岸工作满二年,或在涉外企业、涉外经济组织工作满二年,或在民族地区工作满二年,熟练运用外语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副厅级领导职位
报考者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4年11月30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