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組織部組織二局
2020年03月30日16:19
2019年12月27日,黨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這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動機關黨的建設創新發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黨章為根本依據,對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范,是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條例》的修訂和實施,對於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作用,推動機關治理和各項事業發展,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一、《條例》修訂的背景和原則
黨和國家各級機關地位重要、肩負的責任重大,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機關黨的建設。1998年3月,黨中央出台《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一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予以規范。2010年6月,黨中央對《條例》進行了修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加強機關黨的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動機關黨的建設取得顯著成效。黨的十九大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全黨的行動指南,提出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特別是黨的十九大黨章修正案明確黨組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機關黨建責任主體發生變化,工作體制機制需要相應調整。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根據黨中央要求,對《條例》作了修訂完善。修訂工作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