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前夕,邊區土地大部分集中在少數地主手中,廣大農民處於地主的重租高利盤剝之下。抗戰爆發后,中共中央在洛川會議上首次將減租減息政策作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本政策之一。晉冀魯豫根據地創建伊始,即提出了“二五減租”和“分半減息”的口號。但是,減租減息政策並未很快得到貫徹落實。對於減租減息政策的重要性,鄧小平指出:“減租減息和交租交息的政策,給發展生產開辟了一條廣闊的道路。凡是減了租息的地方,廣大勞動人民的抗戰熱情和生產積極性都大大增強了。”
為了廣泛開展減租減息運動,1941年4月5日,中共中央北方局提出了《對晉冀豫邊區目前建設的主張》,要求根據地各地“切實實行減租減息,減租一般以二五為原則,減息減至一分半為標准”。為了鞏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鄧小平指出:“在減租減息之外,政府還規定必須交租交息。以減租減息交租交息政策穩定各階層的關系,加強各階層的團結,號召各階層人民努力生產積蓄,由自給自足向著豐衣足食的道路前進。”
在鄧小平的直接領導下,晉冀魯豫抗日根據地的減租減息運動在邊區全面鋪開,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成為敵后抗日根據地中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減租減息政策的典范。例如太岳中條區,“1942年5月開始了反貪污斗爭,至11月后即轉入減租減息。在中心地區